 |
| 頭銜:法海游民 | | 普通用戶 | | 積分:200 | | 經驗:2 | | 發帖:1 | | 注冊:2013年3月19日 |
|
本人與男友戀*3年,現在因要手術住院,而男友以工作忙為由不來照顧.而我家人都忙和不便,情況和男友也說明.而他推給我家人,等家人有空時再做手術,而此手術每托一個月,天熱不說,還會長大.因此,本人生氣要求和他分手.幾天內打了幾十個電話不接,短信不回.我要他賠償我,他以前承諾過無論何種理由分手,是他的過錯,他賠償50萬,現在沒錢,要他每月付1500元,打上欠條,他說要起訴我詐騙罪.我和他理論,我要告他重婚罪.詳細如下: 10年7月我們相識,10年11月發生關系,11年1月他離婚,今年7月2年.在此之前,他告訴我和介紹人是離婚的.但是要看證拿不出.至今還說和前妻有分手協議,簽了協議半年內對方在談*,而他也和我在談.他說這已經離婚,因為有協議離婚.而我是發生關系后幾天偶然發現他的結婚證,才逼他說出真相.且此任妻子是二任.一任在8年前已離婚,有一女.歸女方,房子也歸女方.到現在我也未看到他的兩張協議.從10的11月到11年3月,我們同居在長沙他的單位.11年3-12年4月,這一年中,我們是每月見面二到三天或是國家規定假相見.他說要從這個時候才能算是有同居關系.12年4月底到6月份中旬,我們同居在一起,6月下旬我回來準備手術就發生了這種不愉快.這兩個月的費用是我信用卡先墊支,他再工資來還.2個內每次他給我幾百元,我都給他購日常生活用品.12年三月發生一次流產,費用是我找他支付的.在11年看過一次婦科病,費用也是他出的.現在要手術,他不來照顧我,還這樣說我.13年二月再次懷孕,女方要求結婚,他的理由是沒錢,所有費用全由女方承擔,如果我和他離婚,他就只身走人,我得不到一分財產,這種作法是想騙錢不?對于這個小孩子,他以經濟條件不好不想要,要女方掉,女方想要,就作檢查,測出是熊貓血,由于與男方A型陽性血有沖突,醫生說只有頭胎的生育權,第二胎會得溶血病,這樣女方被被迫打掉,這樣女方與任何非同血型的男人結婚就無法生育。男方對于熊貓血是女方的事,與男方無關,但是女方認為第一次流產與男方相關,不孕也是與男方不能脫離關系。男方推掉責任,提出分手,并且以女方騙錢為由,要x死女方全家,再投江自x。
到底從法律上來說,他是重婚罪不?我是詐騙罪不?每次提結婚,他只是承諾但不兌現,口口聲聲說*我,只是沒錢,對于這種男人我真不知道怎么辦了?
1.請問私下解除同居關系與解除有什么不同?
2.解除的話我能受到哪些保障?
3.他的行為算不算重婚罪?請問重婚罪有兩本結婚證不?新法中32條中重婚罪中一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當時他離婚前半年,與我同居,他們私下協議沒公證算離婚?沒打離婚證也算離婚?
4.與他同居后得了陰道炎,一年多未好, 有醫院檢查報告,請問能要求賠償后續治療費用不?
5.與他同居后流產一次,本打算2年內結婚生子,但是感情破裂,能要求2年時間損失費用不?由于托了2年,增加高齡風險,能要求賠償不?
6.因為我當時與他發生關系,是他要求的,是處女,他自己知道的,當時能答應賠50萬也是他提出的,請問我能要求他賠償多少?
7.頭胎的生育權沒有了,請問男方要承擔什么責任?
8.男方恐嚇女方x死全家,女方整夜難眠,男方要為此承擔什么責任?
[回復/補充 湖南律師·株洲律師] |
 | | 暫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