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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兒2005年5月十日離家未回,我懷疑被拐即向當地龍池報案無果,又向蒲城縣報案同樣是無濟于事,無奈2006年我來到渭南市,4,6,9月我分別見到市局姜局長,雷局長和張政委,在雷張兩位領導的親筆批示下蒲城縣進行了排查,其結果是我女是被綁架嫌疑人已鎖定是本村人,同時我也見到了蒲城縣的張局長,郭政委,安局長,薛科長和龍池的李所長,安局長和薛科長對我說經高隊長親自排查我女是被綁架,嫌疑人就是我舉報的人,郭政委也認可,李所長還說把外種弄了,意思就是說把嫌疑人抓了,但是蒲城縣不立案無作為,家人力求立案解救女兒x局長說要等我女回來才能立案,由于公安不作為我繼續上訪投訴,每次都是踢皮球似的推到當地不了而了之,不知是我沒錢給公安進貢,還是公安吃了嫌疑人的黑食,直到2007年7月中旬的一天,當地一行4人為首的說他是副所長給我送來一紙通知,上寫到排出嫌疑不能立案,叫我填字我不認可沒填字,次后我就多次遭到嫌疑人全家的圍攻,就次我曾向當地求助,不但不管所長還說,你把人家告了人家有怨氣,無奈的我如今只得過著流浪的日子,法侓講堂常講,沒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蒲城縣把百姓的生命當兒戲,人民有難找何人、由于蒲城縣不立案無作為,至今我女人無下落事無結果,請侓師幫助,
[ 回復|追問 陜西律師·渭南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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