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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86歲,2015年8月30日,被一小轎車公路掉頭撞到肚子撞倒,手撓骨骨折,L1椎體壓縮性骨折,撓骨打完石膏后醫(yī)院讓回家靜養(yǎng)(石膏一月后拆除),對方全責。
9月6日我父親大量、頻繁地吐血、大便便血,到醫(yī)院輸止血藥沒有效果。當天夜里做介入手術(shù),通過放射影像找到胃部一處出血并拴住,說是胃動脈大出血,血已止住,這段時間在醫(yī)院輸液治療,9月17日老父辦理了出院。
9月9日保險公司和肇事司機說車禍只負責骨折部分,胃動脈大出血部分和車禍關(guān)系不大,和胃潰瘍有關(guān)系(我父親76年由于胃潰瘍做過胃大切---約切2/3后,胃一直很正常)。
目前我只有車禍時的檢查、治療資料。胃出血部分只有出院證明和診斷書,病歷等資料15天后才能復印。
起訴對方是拿了病歷等資料進行、還是現(xiàn)在?要從醫(yī)院復印哪些資料?車禍和胃出血因果關(guān)系是不是起訴后由法院指定機構(gòu)鑒定?我擔心等病歷出來,保險公司和肇事司機堅持二者無關(guān)聯(lián),時間長了病情恢復兩者因果關(guān)系更不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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