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積分:-866718 | | 經驗:-318302 | | 發帖:-5140 | | 注冊:1997年2月2日 |
|
我家里人20天前在距十字路口一百米左右的胡同口開一拉貨的電動三輪車出來自南向北橫穿公路時與一騎電動兩輪車自西向東直行的男子相撞,男子60歲左右,那男子喝了很多酒,酒味相當大,而且是迷迷糊糊的騎著兩輪電動車一直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速度相當快,連車都沒剎直接撞在我家人的電動車的前車輪上,男子骨折,而且我們還懷疑那男子闖紅燈.交警沒有監控錄像,沒去現場就說通過筆錄就認定我家里人全責,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家人是不是沒有責任?應該怎么投訴交警?那處理事故的一名交警跟傷者家人認識,那態度簡直交警隊就是他家開的.認定下來交警就說我家人全責,那傷者男子喝酒走機動車道超速都沒責任,我們要求看監控交警說沒有,說就是通過筆錄認定的,現場也沒去,簡直是沒王法了!事故現場離十字路口的監控不到百米,再說四周都是監控,事故現場對面就是銀行,向交警上一級反映卻說對交警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還說監控錄像只能存7天,那過了7天申請復核還有用嗎?像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么辦?
[ 回復|追問 內蒙古律師·通遼律師] |
| ·找律師?上中法網!m.hbhongyijixie.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