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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8月在工地受傷,單位為省屬的(廣州),住院34天后出院,這期間的費用是公司出的。后進了四次復查,11月復查后住院15天。2月做了工傷證明,12月經鑒定為傷殘九級(內固定不取的情況下評的)。原工資為1800/月,但沒拿到工資證明。今天與單位發生爭議,現將申請勞動仲裁,有些問題請求幫助:1.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8個月,復查費用外,還有沒有其他的賠償?2.他這種情況有沒有停工留薪賠償?有又是怎么算(多少)?3.我跟他是在同一個公司上班的,事故發生后老板讓我去照顧我父親,在醫院期間,老板讓我同事給我寫了個請假條,工資只發到事故發生的那天,我在醫院的工資應該怎么算(1300/月)?4.傷殘鑒定是在內固定沒取的情況下做的(不能取),鑒定委員會將取內固定的費用作了個鑒定,費用為13000-15000,這以外還有沒有什么補助? /01/07/21:49a:link,a:hover,a:visited,a:activ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color{font:normal12pxVerd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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