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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銜: | | 普通用戶 | | 積分:-608800 | | 經驗:-75681 | | 發帖:-919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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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時間的話,我想向您請教幾個問題.首先我把涉及疑點的相關事情介紹一下. 我是河南駐馬店的一個農村的,臨村我姨媽一共五個兒子,兩個女兒.其中三兒子王國忠(以下稱老三)與四兒子王國燕(以下稱老四)有矛盾.主要起因在于幾前,老四娶妻幾仍無子女,求醫結果為老四生育能力不強(死精),由于老三常在廣東跑貨車,所以老四過來廣東這邊投奔老三,當然出門在外租房也不是很寬敞,所以老三與其媳婦住其租住一室一廳的臥室里,老四與其媳婦在老三所租一室一廳的客廳休息.其間關系也倒融洽.后老四媳婦身體懷孕,老四懷疑為老三所為,此事不歡而散.后老四積怒日久,也經常以此事為誘因與老三吵架鬧氣.無奈之下,老三與老四還有老四的孩子,以及其他親屬,在廣州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為老四之子,非老三所為.然而老四依然不相信鑒定結果,親子鑒定并未消去其心中疑慮.并多次揚言要讓老三留疤,甚至要x死老三. 現老三情況如下:40歲,自己租房在深圳蛇口某小區,身邊有妻子,還有一12歲兒子.擁有2部拉貨柜的卡車,靠雇傭司機拉貨營生.平時與另外幾兄弟姐妹(除大哥外都在深圳跑貨車)關系也算融洽,是兄弟姐妹眼中的好人,平時走動頻繁,尤其逢過節. 現老四情況如下,親子鑒定完以后拒不承認鑒定結果,依然對老三懷恨在心,其他兄弟姐妹多次勸說無果.因惱怒老婆與三哥"有染"(只是他一個人認為),多次打其老婆,現老婆已離他而去,留有一子一女,其子由河南老家母親代養,其女現由其妹妹代養.其本人在東莞某廠打工. 2月11日,也就是陰歷大初五.住在深圳鹽田區某小區的老二邀請老三去其住處團聚(書寫者本人陪同).其間喝酒聊天,一家人談笑風聲,倒也無事.中途老四突然前去.言語之見出口角之爭,便大打出手,此中老三一直保持克制態度,在場其他人見勢把兩人拉開.在眾人的勸說中把老三推上車,返回了蛇口其住處.老四放出話,一定要找機會干掉老三. 他們兄弟兩個警察也調停過,親戚朋友也勸說過,老四就是一直堅信其子是老三與其老婆所生,而且老三因名譽多受損,心理壓力也很大,很難再原諒老四,所以對老四提出的各種"挑戰"都不妥協. 現在親戚朋友都是站在老三的利益立場上為老三考慮,所以提出以下問題請教. 一,老三絕對不會自動找老四鬧氣,如果老四主動去找老三鬧氣,主動使用武器攻擊老三,老三還手,發生暴力沖突,導致老四輕傷,算不算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老三應當負什么樣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二,導致老四重傷,算不算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老三應當負什么樣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三,導致老四死亡,算不算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老三應當負什么樣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四,如果老四去老三住處主動行兇,老三在來不及報警的情況下反擊導致老四輕傷,重傷,死亡,老三應分別負什么樣的刑事與民事責任?與在其住處外有無區別? 期盼您的指導,事情相當嚴重.
[回復/補充 廣東律師·廣州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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