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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積分:0 | | 經(jīng)驗:76681 | | 發(fā)帖:8924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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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學過法律,只學過數(shù)學,給出條件Y=2 給出唯一條件是 X[1.5-2],我們只能畫出唯的一條直線段,長度0.5,數(shù)學是全世界最謹慎的學科,也是我們心中唯一的真理,我和公司約定去新加坡總工司工作培訓二個月,正常培訓時間以工作時間為準,超時計為加班,算加班費,現(xiàn)在我退工了,公司算實際培訓成本約1元,現(xiàn)在公司不講理的,把我在新56天延時加班中國勞工法計204小時低于總公司的同崗位標準一半的加班費用和本人在無錫離有的基本工資福利一起算入成本,要本的賠償,事實證明,在新加坡加班是我的血汗中的血汗線,我的勞動合同沒有中斷,并且有在新加坡工作考勤,享有的無錫基本薪水和福利,自然是應該有的,并且這部公資金發(fā)放在無錫,本人在新加坡,說明并非用于本人培訓劃的.本人自出道從未群居過,在新,公司節(jié)約成本,給我租一房內(nèi)的一個床位,和中國人,后又有黑人群居,讓本人嚴重超時加班,對異類恐懼和過重超時加班極大的影響了本人的受訓效果,我們約定的培訓費用1.5-2萬,我的服務期二,現(xiàn)在他的培訓費1.2萬,我的服務期為何不能減少,如果不是離職,我連知情權(quán)都不知道.請問,新加坡目前上市的公司ETLA及其全資子公司永得利科技公司這種行為真的合情,合理,合法嗎?如果我賠了,就是不是說明我們國家相關(guān)法律違背了全世界人民學過的數(shù)學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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