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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東陽市、南馬鎮、夏屠村·原村長(申屠基安)大廈落成于農歷正月12夜*****辦酒席44桌,邀請我(申屠巖法)去幫忙,從正月初10開始11、12連續義務幫工,13日早上(申屠基安)又打電叫我(申屠巖法)幫忙,并要求我(申屠巖法)邀請本村村民(申屠升其)一起去幫忙,他(申屠基安)家的新屋至村大道有3.5米左右寬的坑,為了進出方便,請人架設4至5拾公分寬的臨時竹橋,但竹橋未設立任何警示標志,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我(申屠巖法)走在竹橋摔下坑底,當時他(申屠基安)親自叫車把我送到花園田氏醫院,經花園田氏醫院手術和上海華山醫院,杭州部隊117醫院治療花去治療費5萬多元,經金華正路司法鑒定構成三級傷殘 當初我出于朋友的情面,提出村干部調解,村調解無結果,他(申屠基安)定要我對簿公堂,我無法把他(申屠基安)告上南馬法庭,在法庭上卻喪失良知與道德,請人作偽證,把責任推的一干二凈,他企業大老板,又是前任村長,財大氣粗,村民對事實真相只能在私下議論,不敢出庭作證,怕遭報復,現在我一家人上有老下有小,花了所有的積蓄,一家全靠妻子一個人承擔,無法生存,懇求好心人幫幫我討回公道 受害者 申屠巖法 電話0579一86401340、1322125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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