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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我父母有60平方的私房一戶主為父膝下共有兩個兒子,三個女兒.5私房改建時起到現在大兒子一家三口都住在那里,小兒子由于做生意早就搬了出去,但是戶口仍在家中.10前父親突然去世(未立遺囑),依法房產一半由母親繼承,一半由五個子女和母親共同分前幾母親立下遺母親自己的一半和另一半里的一份一起由兩個兒子平分.近母親基本上是由我(大兒子)來贍養,包括母親生病住院,也主要由我一家來照料.最近母親在弟弟的花言巧語下變了卦,決定把自己名下的房產全部給弟弟一人。我現在已經找到了當蓋房時向單位貸00元,以及購買水泥、鋼筋等建材的票據,總共4000多元,(當蓋這棟私房總共要用1萬多),也找本社區的居委會開了一份我們贍養老人多的證明,而且以這么多弟弟一家的為人和行為來看,他拿到財產之后根本不可能好好贍養老人。請問如果母親仍然堅持把房產給弟弟,我的這些證據能幫我爭取回多少利益?這個官司有多少勝訴的把握?補充:我母親并沒有重新立一份遺因為遺囑只有死后生效,而我弟弟想馬上得到房產也怕母親再變卦,因而不會要求重立遺而是采取了訴訟的方式,以老人要贈予自己名下的全部房產為由,請將財產判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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