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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6歲退休多了,身體還好,有高血壓病控制較好.今7月應一位朋友的邀請到朋友女兒上海的廠里做門衛,80廠里打電話給家里說父親早晨在上班時間在門衛突發腦出血昏迷,廠里把他送到松江區中心醫院治當天下午我和母親趕到醫院(我們是江蘇揚州人).醫院說病情嚴重發病危通知并說采用保守治療.廠里老板在醫院交000元押金就走了.81日我拿父親ct片子到上海瑞金醫院找專家求診.專家說只能才用外科手術治并建議我們請專家到醫院會我到松江醫院要求外科治療時才知道該醫院沒有腦外科手術的資于是和值班醫生申請請外院醫生會但是正好周末,4日也沒聯系到專家.82日我母親把父親的片子拿回我們當地父親醫保定點醫院,醫院建議盡快做外科手我和父親工作的上海廠家聯系請他們幫助聯系車子回揚他們不置可否,我們只好自己聯系我們這里人民醫院20救護車和跟車醫生,4日夜里把父親接回揚州治療,松江醫院的醫療費用也是我們自己交回家醫院說父親耽誤了發病前三天寶貴時機,頭部淤血散開已經沒有手術的機會了,父親一直處于昏迷狀上海廠家一直沒有跟我們聯系,9月初父親已經花了萬塊醫院說父親如果昏個月仍未蘇醒,,可能會成為植物人.治療費用會很高的,我打電話給上海廠希望他們給與我們適當的經濟補他們說父親本來就有高血病發48個小時沒有死亡就和他們沒關系他們只能出于人道給一萬塊賠償.我想問問我父親這種情廠家真的沒有賠償的責任嗎請各位律師指點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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