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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家境比較貧政府于去發放給了他一quot;貧困戶優惠買quot;的名(可以用約等于一半的價格買房,該房產為期貨,目前正在建造中)但是他實在沒有經濟能力買這房又不想放棄政府給予的這么好的機會.于是他想以房/4的價格轉讓掉(就是政府優惠1/2,他想自己/4,收購他房產的人也/4)但是政府不支持或者可以說是不允許轉讓名額,即便房子建好也得才可以轉賣他人(過戶).于是我表弟和買家私下簽署了一quot;賣房契約"契約中規定買家付給我表弟房產1/4的錢,房產便歸買家所房產未能過戶),即時先付一房產總值的1/8)給我表弟,領取房子5后,過戶時再付一半請這張契約保障的是某一方還是雙方都有保假如契約生效:房產已歸買家所5后不能排除買家不付給我表弟被扣押的1/8錢的可能(不管賣家是否配合買家辦理過戶手續,房子已經是買家的那就是保障了買家,不能保障賣家)假如契約無效:那買家就是白給了賣家只要不過5后房子還是賣家的說了這么多,我最終想問的5后賣家反悔,不愿過戶給買家的這房子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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