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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有一位朋友在天津犯事?最近家人接到天津那邊法院通知開庭的時間?在當地聘請了一名律師一同前往天津.到了天津?了解到案情還涉及到民事賠償方面的問題,經雙方討?由于對方提出的賠償條件過?末達成調?第二天出庭時,這位朋友的家長是作為嫌疑人的民事訴訟代理?在準備上庭時,這時有一法院的人(開庭后知道他是陪審員成員之一),對這位朋友的父親惡狠狠地?"你們這些?有錢請律?沒有錢賠?等著?會讓你兒子多坐幾牢?"當時這位父親并沒理睬?開完庭?這位父親對這位陪審員高聲表示自己的不?他說:"請律師是犯罪人應有的權力,我們作為他的親人,并沒有義務幫他賠?我們也知道賠償會對他的判決有好處,但是條件過高我們家庭條件無力承受.作為一個法院的陪審?你剛才對我說的那些話沒有任何水平".由于這位父親紀比較?加上普通話并不怎么會說,剛才的話是用當地語言來說?這位陪審員大概也知道他說的這些話的意?就沒有作?另一個法官對這位父親?請說普通話.由于這位父親對剛才那個陪審員很有意見,他又?"法律并沒有任何規定少數民族地區的群眾不能用當地語言來說?你們聽不懂就請翻?"那位陪審員一直沒吭聲.后來嫌疑人對法官解釋說自己的父親由于齡?有點耳背,所以剛才說話大聲了一?這事就不了了之了.我想請問各位,這位陪審員這樣對一位老人家說這些話應該嗎這父親說的這些會給嫌疑人造成什么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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