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那個自稱有“大背景”的梁山好漢之類的“大律師”李莊栽了——曾幾何時搖頭晃腦、不可一世的他,被檢察院批準逮捕,進了馬驢子!穿上印有“某看”字樣黃馬甲,儼然就是一個罪犯!不知他那時的狂勁兒哪去了?
據悉,李莊這次主要涉嫌四個問題,第一是“向龔剛模宣讀同案犯筆錄”。據警方調查,李莊在11月24日會見龔剛模時,“將兩至三份犯罪嫌疑人的筆錄念給龔聽!11月26日會見中,李莊告訴龔剛模,其被指控的一些罪行,“其他嫌疑人在交代材料中并未提到你。”據警方調查,李莊在12月4日會見時幫龔與其妻串證。其間李莊曾說:“我想讓你老婆出庭給你作個證,證明你不是黑社會。你要配合她說。”第二是“教唆龔剛模翻供”。據警方調查,12月4日,李莊會見龔剛模時教他在一些事情上說不知道,“就三個字完了,別的不要多說。”警方有關人士透露,調查中還了解到,在11月24日“李莊明確告訴龔剛模,把故意*人案的起因和動機推給樊奇杭!钡谌,“唆使龔剛模謊稱被刑訊逼供”。第四是,“教唆龔剛模配合其擾亂庭審秩序”。請看,這個“大律師”的做派,也真是到了讓人忍俊不禁的程度!
那么,對李莊的上述指控能否成立呢?就現有的證據來看,應當是成立的。一是有三次會見均在場的同案馬曉軍的供述,與當事人龔剛模的舉報內容完全一致,二是重慶同案的吳家友的交代與當事人的交到我去一致。有這樣的三處證言相互佐證,足以證實李莊造假行為的真實性。加上李莊本人“進去”后態度死硬,拒不承認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實。;我想判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應當是問題不大了。
作為一個律師,本來屬于法律人的范疇,對于如何但當刑事辯護人,應當是清楚的?墒,李莊等人就是知法犯法,明知不能為而強為,明知法律嚴格禁止而膽敢突破禁區,“不按規矩出牌”,這就不可避免地把自己拋向了法律的對立面,拋向了犯罪的深淵。李莊等人的行為,不僅丟盡了中華律師同仁的臉面,也向全國的律師同仁敲響了警鐘:對那些違規違法者,法律不是不管,而是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必定要報!這不是,法律輕輕一“報”,貌似有高深背景的”李大律師“就扛不住了,乖乖地進了“馬驢子”!這個事實說明,作為律師,應當老老實實做人,認認真真辦案,絕不能“玩火”——給神圣的法律開玩笑。誰這樣做,“時候一到”,他的下場必然是可悲的。這就是歷史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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