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第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
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是最高審判機關。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是最高檢察機關。
什么是國家,什么是政府。兩者有何區別和聯系?
在國家與政府的關系上,有時國家與祖國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時,國家大于政府,國家是主權者的同義詞,而政府只是國家的仆人、權力的執行者、被委托人。 中國的每一次改朝,前朝的政府亡了,但國家仍然存續;按照現在的觀念,秦、漢、隋、唐、宋、元、明、清都是中國,中國的政府亡了很多次,但中國從來就沒有亡過。
政府可分為合法政府和非法政府兩類,按照現代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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