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聚眾淫亂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法官當庭宣讀了判決結果:馬堯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聚眾淫亂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等22人以聚眾淫亂罪被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獲刑3年6個月。其它人由于認罪態度較好,被判緩刑到3年6個月不等刑法。據了解,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連鎖酒店的房間里將5名參與"換妻"的網民抓獲,隨后又牽出17人。這些人中,年齡最小者為1983年出生,年齡最大的則是53歲的馬堯海,頂著“大學教授”的頭銜,又是“換妻”游戲中的組織者,他被列為22名被告人之首。
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對馬堯海等人“聚眾淫亂”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22人的被告陣容,創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以“聚眾淫亂”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在兩天的庭審中,馬堯海的辯護人與檢方就“聚眾淫亂”的罪與非罪展開了辯論。馬堯海的辯護人對其進行了無罪辯護,馬堯海也高調的對外宣稱“自己無罪”。
回顧:南京某高校教授馬堯海等人涉嫌“聚眾淫亂”一案,將于5月20日在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宣判。南京德本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認為,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現在的刑法規定,馬堯海構成聚眾淫亂的罪名應該是不成問題的,剩下的就是如何量刑的問題。
4月7日至8日,秦淮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馬堯海等人“聚眾淫亂”案。因為有當事人提出涉及隱私,所以該案沒有公開審理。據秦淮法院介紹,這兩天的庭審中,檢方與馬堯海的辯護人就“聚眾淫亂”的罪與非罪展開了辯論。
庭審中,檢察院指控,馬堯海等二十二名被告人組織或者多次參加聚眾淫亂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聚眾淫亂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馬堯海的辯護人對其進行了無罪辯護。他認為,聚眾淫亂罪侵犯的是社會公共秩序,而馬堯海等人的活動不涉及金錢交易,同時也具有封閉性和隱蔽性,故其沒有侵犯刑法保護的社會公共秩序,本案涉及的性聚會應該屬于私權的范疇,不應當以刑法處罰。
在這兩天的庭審中,除馬堯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認罪,其辯護人也都作了有罪辯護。在量刑方面,檢方認為,應當根據犯罪情況分別量刑:部分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已構成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而第一被告人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應酌情從重處罰。
在4月8日之后至今的時間里,馬堯海的態度有沒有轉變,目前不得而知。但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認為,不管馬堯海態度如何,有個實際問題需要面對,他家中有個老年癡呆的老母親無人照顧,平時都靠馬堯海燒飯伺候,如果判馬堯海實刑,其老母親的安頓是個問題。究竟馬堯海和其他同案人員結局如何,今天的宣判將會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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