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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積分:300 | | 經驗:75981 | | 發帖:8726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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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廣州銀行個貸中心打電話給我推銷貸款,推銷過程中宣傳低利息。實際辦理過程上是利用個人名義在各個銀行申請信用貸。每申請一次估計都要查個人的征信,多次申請多次查詢對個人征信造成影響。信用貸的額度方面,他們是不斷慫恿客戶申請高額度,他們從中收取貸款額度的百分之5.52費用作為手續費。
本來我本人是有購車需求,本來的額度是不大也就是首付款大概8-10萬,后面廣州銀行個貸中心的業務員,打電話來推銷貸款,不斷引導提高申請額度,簽訂了委托服務合同,里邊約定申請額度20萬,服務費百分之5.52,利息另算。
目前是他們利用個人名義在各個銀行申請了多筆信用貸,有的被拒,后面他們用我的手機申請了興業銀行的信用貸18萬,并支付了8280元的服務費(總共要180000乘5.52百分之=9936)。后面又申請了浦發銀行的信用貸12萬,這筆我溝通過程中是說不需要的。
現在他們威脅我說必須要配合浦發銀行的放款調查,下款后還要給他們支付服務費。我現在是沒有接浦發銀行的電話,不想要這筆貸款。廣州銀行個貸中心說如果我不配合下款并支付他們服務費,他們就提交他們的法務,直接從我的銀行卡扣錢,請問他們這樣操作是否違法。另外本來他們的行為就有很多灰色手段包括,提供虛假資料以客戶需要裝修為名義申請的信用貸,還有實際申請貸款的利率比他們承諾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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