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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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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紅書的直播間選中一款水晶手串,但是商家是以沒有打孔的散珠形式進行販賣。在商家口頭的協定中,打孔穿成手串就不予退換。如果以未打孔的形式寄出到買家處,買家滿意便可再寄回商家處進行打孔穿串,再寄出給買家。當時因商家承諾發送的品質將符合其售價,我便選了直接打孔發送。付款時因小紅書平臺不支持我海外信用卡結算的方式。便轉移到了淘寶平臺進行付款x分了4批付款,共計6300元x。收到商品后,我因不滿意商品品質,實際公允價格不到2000元,要求退貨。在淘寶申請退貨時,商家可能不小心同意了我3筆退款,1筆不同意。3筆同意的退款進入到了退貨流程,我預約了淘寶官方的上門取件,寄出了包裹。那筆不同意退款的訂單,我申請了淘寶平臺客服介入。但是因我在海外,無法接到國內電話,平臺后續就支持了商家不同意我的退款,給出的理由是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換。但我查過,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商品符合“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商家應支持退貨。水晶手串本身作為打孔成品,非額外加工,我在購買時未提出任何個性化需求x如特定材質、尺寸、刻字等x,因此不能構成特殊定制的理由。并無影響二次銷售的特征,因此應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在多次與淘寶平臺聯系的情況下,我的4筆訂單全部有平臺介入了。但是拉扯到現在的情況是,2筆交易已關閉x我無法再次申請退款x并打款2300給店家。1筆2000交易成功,但之前的處理結果是平臺不支持退款,我目前再次申請了平臺介入。1筆2000退款中x平臺處理中x。在那2筆交易關閉之前,商家一直拒收我退回的包裹,導致包裹滯留在他那邊的快遞站。我留言給賣家,他也言明拒收。今天我在小紅書被人告知商家在小紅書平臺發帖,我去查看退回快遞的運單號,發現包裹已被商家簽收。那就是商家既收了退貨,但是目前淘寶也幫助商家收了我的貨款。現在我該如何進行維權處理?補充信息:1.在淘寶申請賣家信息披露時,發現賣家在淘寶并無登記在冊的營業執照。2.針對1的情況,可否要求小紅書平臺協助提供商家信息?小紅書平臺需實名注冊。商家在兩邊都有網絡店鋪。3.商家在淘寶留言中對我有謾罵和威脅在小紅書掛我個人id的行為,并且后續確實有發帖,是否可以訴訟?4.若無法獲取商家信息,可否起訴淘寶平臺?要求退還我的貨款。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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