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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銜: | | 普通用戶 | | 積分:-608800 | | 經(jīng)驗:-75681 | | 發(fā)帖:-919 | | 注冊: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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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7/8年前跟別人借了30多萬用來做生意,據(jù)說這些錢是直接打給別人的,沒有經(jīng)過我媽的手,這筆錢我媽一點也不知道,直到去年債主上門要錢才知道.也沒有用于共同生活。去年借款人讓我爸重新寫了一個60萬的借條,我爸也寫了。我爸借的這些錢到底用到哪里去了我們都不知道,幾次問他也不肯說,我們以為是被騙了。我媽基于幾時年的夫妻情份,同意幫他還這個錢,沒有再追問借款的去向。并跟借款人簽了還款協(xié)議,用家里一套房子抵了40萬,還有20萬,已經(jīng)還了4萬.還有16萬.現(xiàn)在情況發(fā)生變化,因為我們發(fā)現(xiàn)我爸還在外面偷偷借錢,不知道用在哪里。我媽決定離婚,請問,離婚后我媽可以不償還剩下的16萬嗎,還有一套房子,可以保留給我媽嗎,對我爸這種行為,我媽可以起訴他嗎? 因為他捏造被騙的事實.58.246.37.10
[回復/補充 江蘇律師·鹽城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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