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復核。如果最高法復核通過,吳英將必死無疑……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一審認定,被告人吳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fā)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 浙江省高級人民經(jīng)公開開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吳英集資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審裁定。 為何賴昌星活吳英死?誰想讓吳英死?為什么非要逼著吳英死?吳英的回憶錄里是否與他們有關?一個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都讓吳英的命運顯得撲朔迷離。 這也不由得讓人聯(lián)想起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賴昌星案。此前有消息稱我國已明確保證不會判處賴昌星死刑。 “在GDP排名全國第四的浙江省,用吳英這種方式融資的企業(yè)成千上萬,如果都抓起來,浙江的經(jīng)濟傷不起!!如果不抓,法律傷不起!!如果她的二審結果與一審落差太大,法官的臉傷不起!!如被x,民心傷不起!!!號子里關著的不是吳英,是難題。” 2011年4月7日,吳英案二審開庭。這一天,距離她2009年4月16日一審開庭已經(jīng)有700多個日日夜夜了。變“成熟”的吳英。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的吳英,變成熟了。逞強的口氣、憤怒的表情,都不再是吳英的標簽,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扎著馬尾、戴著眼鏡、神情平靜的姑娘。 整場庭審下來,她的爸爸吳永正也覺得,女兒和一審時的倔強判若兩人,“更成熟了”。 “成熟”不僅僅停留在表面。這次,一向強硬的吳英認罪了。4月7日下午的庭審開始僅僅一分鐘,吳英便拋出了讓所有人大吃一驚的辯詞——“我認為我不構成集資詐騙罪,但我認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此言一出,在場的辯護律師以及吳英的家人都驚住了! “這是對我的侮辱!”旁聽席上的父親吳永正坐不住了。庭審結束后,他對記者說:“沒有罪就是沒有罪,為什么要認一個輕的罪?要有骨氣!”吳英的辯護律師楊照東無奈地解釋說,“她認罪是無奈之舉。一審判決之后,其實她的精神處于潰敗的狀況,已經(jīng)放棄了對無罪釋放的希望。” 另一位辯護律師張雁峰則猜測,吳英或許覺得自己不可能無罪開釋,所以承認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因為這一罪名的最高刑期是10年,而集資詐騙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她很能干,但太老實了,太年輕,社會經(jīng)歷太少,容易受騙上當。”一審結束后,吳英的父親吳永正這樣對媒體說道。由此不難理解兩年后她父親那句“變成熟了”的深意。 兩年的時間,吳英學會了變通,學會了妥協(xié),學會了“兩害相權取其輕”,更是學會了隱忍和退讓,學會了平靜地面對控訴和指責。這是成熟,還是向現(xiàn)實的屈服?我無法定義。 黑天鵝”的這幾年。 吳英這幾年在獄中“受槌”的具體情節(jié)我們不得而知,但她確實寫了一部自傳性質的小說,開始回顧自己過去的30年,而且小說的名字就叫做《黑天鵝》。她把自己的回憶錄命名為“黑天鵝”,這真是讓人產(chǎn)生了無數(shù)的遐想。也許,她覺得自己是只“黑天鵝”,那么與世俗眼光格格不入。別人的20歲都在談戀*,她卻在“辦企業(yè)”(加引號是因為目前法律上還對她辦企業(yè)的目的無從認定,公訴方認為她辦企業(yè)只是非法集資的幌子);別人的30歲都在生小孩,她卻在蹲監(jiān)獄;據(jù)吳英的律師透露,一審結束后吳英連寫控訴材料,記憶力驚人的吳英,在這些材料里記錄了她所經(jīng)手的每一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用途,還詳細記錄了其行賄多名官員的情況。 湖北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天貴、荊門市農業(yè)銀行原副行長周亮和中國農業(yè)銀行麗水市燈塔支行原行長梁驊,都因為吳英的檢舉而獲刑。 2009年3月,湖北省反貪局曾出具一份說明書,稱根據(jù)吳英的檢舉線索,在查處李天貴、周亮的案件中,挖出窩案、串案,一并查處21人,其中廳級2人、處級5人。此外,吳英還檢舉了7人,有些時機還不成熟,暫時作為線索保存。從這個角度來講,吳英對于這些官員,可謂一只他們料想不到的真正的“黑天鵝”。 也許,她覺得在自己的一生中,鋃鐺入獄就是個“黑天鵝”事件。就像她在一審中為自己辯護的那樣,自己集資的對象都是熟人、朋友、親戚——算不上“非法集資”;集來的錢又都用于公司經(jīng)營,“如果我沒有被抓,公司今后肯定能賺錢”——算不上詐騙; 還有被指控的個人無度揮霍,她也在一審中當庭翻供——“我根本就沒用過這么貴的東西,我家現(xiàn)在被封著,不信你們可以進去查。”可能在她自己看來,這樣一個向親戚朋友借點錢來開公司的行為竟然會被判處死刑,這絕對稱得上是“黑天鵝”事件! “一審下來之后,我一直認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權有勢有錢人玩的游戲,像我這樣無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相關知情人士透露說,2009年6月,因懷疑自己在看守所寫的《控告信》被人翻閱,生怕信中內容傳出會對家人不利。 從一個技校輟學生,到美容店學徒,然后成為老板,再將其商業(yè)觸角延伸到KTV和酒店領域,其資產(chǎn)也從無到接近3000萬,吳英堪稱商業(yè)奇才,不得不承認她是有著商業(yè)天分的,這一點,在她入獄之后,還能對自己旗下的所有資產(chǎn)如數(shù)家珍,完全靠記憶就能記得一清二楚。 想用3000萬的資產(chǎn),撬動數(shù)億的生意,在銀行融資不太可能的情況下,民間借貸成為她不二之選。 吳英倒下的原因很復雜,一方面是攤子太大導致資金周轉不靈,無法償債,而其中出現(xiàn)的綁架案以及隨后地方政府的封x,更是直接促成了其商業(yè)版圖的坍塌。 正如吳英父親吳永正說的那樣:“那些酒店、網(wǎng)吧、店面都是剛剛投錢下去,然后政府就把本色集團封了,然后說她經(jīng)營虧損。這當然是虧損了,門面還來不及開張就沒法做生意,能不虧損嗎?” 如果我們換個視角,假如吳英的本色集團當時沒有被查封,她能否把她的商業(yè)理想堅持并且發(fā)揚光大下去呢?這當然只是一個猜測,但是并不排除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本色不會因此倒下。 然而事實卻容不得假設,最后的結果是吳英當啷入獄、本色倒塌。 這其中尤為值得關注的焦點,是吳英入獄后,其財產(chǎn)的去向,我們調查發(fā)現(xiàn),吳英的本色集團,旗下的資產(chǎn)不少并不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拍賣,吳英的父親拿出了很多證據(jù)來證明這一點。所以,吳永正的懷疑并不是沒有道理:吳英倒下去,那些人才有機會瓜分她的財產(chǎn)。在記者調查過程中,吳永正十分堅定地把矛頭對準了浙江東陽的另外一個豪門——控制著上市公司浙江廣夏(600052.SH)的樓忠福家族。 吳永正指控樓忠福家族參與了對吳英資產(chǎn)的瓜分,并且由此懷疑吳英的入獄與樓忠福家族有直接的關系。他親口表示,吳英的本色集團旗下的本色酒店,在拍賣時,被樓忠福的弟弟樓忠華以450萬的價格拿下,轉手以780萬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姓沈的老板。 這把故事引入了另外一個場景,猶如一場豪門恩怨的爭斗,然而,事實的真相如何,可能只有等吳英本人開口才能得知。 時至今日,吳英的生死仍然是一個未知數(shù),她的生死所引發(fā)的爭議也始終沒有平息過,到底她是一個非法集資的詐騙犯?還是一個被誤解和超越了法律邊界的商業(yè)奇才,只是因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而遭致今日的下場?這一切,只有在全部的真相和細節(jié)還原之后,才能進行判斷.
“欲x吳英 先x昌星” 北京海淀區(qū)的微博用戶“政法日記”在網(wǎng)路上倡議聲援吳英的活動——欲x吳英,先x賴昌星,要求微博上凡是同意的請轉。 北京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支持這個倡議說,“欲x吳英,先x昌星!”他不滿表示,“老百姓上街維個權,就誣為境外勢力推動。政府公開承諾免除賴昌星死刑,是誰推動的?” 杭州電視臺的一名編輯“一把柳葉x”建議何兵院長,將賴昌星案和吳英案列入教程,為中國留一個史記。她說,“卷入賴昌星案的官員被處死的好幾個,賴卻可以逃避一死!法律的尊嚴何在?吳英是民間融資與非法集資,(二審)花了五年莫須有,人命是否草菅?” 大連視窗的主編白一丁也支持說:“走私,是從國庫里掏錢,直接危害國家利益,這樣的重罪都不判死?豈有此理!民間借貸,本來是法律容許的民間融資,即使違規(guī)違法,也罪不至死,公道何在?” 廣西北海的“和諧魚和網(wǎng)”認為賴昌星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貪污犯,逃到加拿大十年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專制者的形象,運用了外交上的渾身解數(shù)才得以引渡其歸案,卻遲遲未判,迫不及待去判一個民間融資者死刑,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宣判當天晚上,前北京名律師李莊表示,今天吳英判死,很多律師質疑。他認為根據(jù)07.03.09《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中“保留死刑,嚴格控制死刑”凡是可x可不x的,一律不x。做到少x、慎x。結合吳案疑點頗多,想必最高院會x下留人。 李莊還介紹自己在四網(wǎng)站發(fā)了對吳英要x下留人帖子,引發(fā)上千網(wǎng)民討論,奇怪,只有6名異議,99.4%要求留命,耐人尋味的是,未見一個非法集資受害人出來。他認為根據(jù)10年9月13日最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其中一條3款強調“寬嚴相濟,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所以,一個判決的好壞,要考慮社會公眾的接受度。
綠絲帶公益先鋒、特邀公益人士才讓多吉指出吳英案的幾個荒誕的部份, 1、沒有具體受害人的“詐騙案”。 2、借貸金額7.7億,11個債權人都否認自己被騙。 3、吳英主要借款對象是放高利貸的“金融掮客”。 4、認定詐騙 3.8億元,林衛(wèi)平的高利貸占3.2億。 5、林衛(wèi)平實際欠下幾個億的“集資”債務,卻被假釋,生活依然瀟灑。 6、判吳英死刑,維護誰的利益?
著名經(jīng)濟學家北京邦和財富研究所所長韓志國認為,吳英案是對法治精神和社會良知的檢驗,是維護僵化體制還是破除陳規(guī)陋習的抉擇。金融壟斷已成中國經(jīng)濟的重大病源,是改革全面倒退的深層誘因。權錢勾結程度最深、大案要案頻率最高當屬金融領域。今天麻木不仁,明天可能會找上你,挽救吳英的生命就是拯救中國的法治和改革。 他還說:中國需要法治,呼吁x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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