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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節在香港九龍買瑞士百麗達男款鑲鉆手表一只,又掉字又進水,投訴至旅游議會,要扣我2000元,或給我2000元,換塊新表,覺得不靠譜,未同意,要求退貨,未果,表店讓回北京檢測?;乇本z測,使用可靠性和防水性均不合格,檢測費1200元,還是不退,遂把旅行社告上法庭,敗訴,訴訟費,700多,認定應告表店和表廠。
聽說在香港打官司很貴,又感覺很堵,有好的合作辦法嗎?
我叫尹金俠,聯系方式,13716326756
下面是表的發票、檢測發票、和廠家的情況
被告1: 香港尖東國際免稅店 總經理:陳紅珊 電話:852-36934221 地址: 香港九龍尖沙嘴加連威老道100號港晶中心地庫9-49號商鋪
被告2:瑞士百利達廠家 地址:Centro Galleria 3Via Cantonale,6928 Manno,Switzerland(炫酷廣場3通過Cantonale,6928曼諾,瑞士)電話: +41 916057012 +41 916057013218.200.24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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