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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泉州市德化縣潯北路西段(土坂段)公路建設及新村建設,征用潯中鎮土坂村第五、第八村民小組的農田,于2003年12月19日下午,由當時的副縣長涂健圻在潯中鎮政府四樓會議室主持召開潯北路西段(土坂地段)公路建設及新村建設協調會議。縣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潯中鎮、土坂村的有關負責人及土坂村第五、第八村民小組代表參加了會議(該村民代表沒有經過村民推選和委托,大部分村民都不知道有這村民代表)。會議達成一致意見,會議同意:
1、潯北路西段道路征地補償標準:水田2.5萬元/畝(包括青苗補償費0.2萬元/畝)。
2、道路工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沿用《世科道路工程建設拆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德政【1999】32號執行。
3、《潯中鎮土坂小區詳細規劃》居住組團之四范圍內土地,作為土坂村第五、第八村民小組新村建設用地。(1)用地手續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與道路用地一并報批。(2)從潯中鎮土坂小區詳細規劃批復之日起三年期限內,該去新村建設按“城內管理、城外收費”的原則執行,農用地轉用稅費由建房戶均攤,建安稅、個人所得稅按規定繳納。(3)建設施工圖紙由建房戶自行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新村建設范圍內所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由建房戶按規定自行配套。
要致富先修路,這道理誰都懂得,第五、第八村民小組都支持政府的道路工程,農田很快就順利征用,道路是從206線連接修到一家叫精藝陶瓷廠的廠門口,全長500M左右,(說白了就是政府為這家陶瓷廠專修的道路)。
按會議要求,(見附圖)國土資源局應該負責道路與新村建設用地一起報批,可道路修好至今,第五、第八村民小組的新村建設安置用地政府一直沒給,不知道這是叫過河拆橋還是叫忽悠。
現在,潯北路西段(土坂地段)又要擴建,政府又要征地,村民拿出德政專51號文和項目辦理論,項目辦說那已經過期不算數,敢問政府有關部門,政府的紅頭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還是拿來愚弄農民的?農民最基本靠的就是種地為生,政府要修路我們農民支持,可政府為農民想過沒有,你把地征用了,農民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會議也一致同意《潯中鎮土坂小區詳細規劃》居住組團之四范圍內土地,作為土坂村第五、第八村民小組新村建設用地,可新村在哪里?地征用了,路修好了,可村民仍然住在破敗的,岌岌可危的舊房子里,政府你有看見嗎?要來個領導視察,政府不都得裝裝門面嗎?就在206線土坂地段,是否也該讓上級領導也來視察視察??
修路,我們農民擁護,也大力支持,但我們希望政府也拿出誠意,把03年潯中鎮土坂小區第五、第八村民小組拆遷安置的新村建設用地還給我們吧!!
附德化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德政專51號文圖片:
附參加會議人員職務:
涂健圻(原德化縣副縣長,現任人大主任)
李金鼠(原潯中鎮鎮委書記,現任人大副主任)
許華忠(原潯中鎮鎮長,現任德化縣副縣長)
吳文輝(原潯中鎮土地所所長,現任原職)
陳為富(原煮土坂村工作組,現任潯中鎮副鎮長)
李文潔(原土坂村村委書記,曾因受賄服刑一年零八個月)
鄧建全(原土坂村村長,已卸任)
鄧興建(原土坂村村委,現任土坂村村委主任)
鄧德意、鄧興王、鄧金城、鄧寧建、鄧明省、鄧興富(第八村民小組村民)
鄧成良、鄧新興、鄧進度、鄧興建、張英勇(土坂村第五村民小組村民)
其他人職務不詳
原創:土坂村第八生產組
61.164.1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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