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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江蘇省昆山市屬笫二醫院,在本年九月下旬十一節前的一個夜晩,有一病列男孩十二歲,感染急性腸胃炎, 處于腹痛上吐下瀉癥狀,急送該院就診,門診接收的是位年輕稱大學本科叫包醫生,象這種病情未釆取應急對準下藥措施,配了導瀉藥開塞露叫病人回家使用,病人經回家后病情加重,急忙再轉別的醫院時巳將臨晨, 病人處于脫水病危狀態,經轉院醫師講前者誤用導瀉藥是不對的, 造成了病人以及家屬痛苦麻煩, 帶來了不應有的醫療經費, 到次日家屬與二院院方進行交涉, 表態等過完十一節長假后到10月8號處理, 正當到了10月8日該二院院方, 有位自稱姓召的什么科長? 打來電話給家屬說當晚門診就醫, 對急性腸胃炎采用開塞露導瀉, 是附合醫療方案的, 一概即不認忍醫療事故責任,不作任何解說就此推卸責任,請醫學階層專家學者來鑒證, 對確診腸胃炎用開塞露屬附合治療方案嗎,特請社會經醫學界來討個公道!讓全社會來評論!象這樣醫院,是騙人害人醫院,對老百性的生死責任心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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