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忠表示,官員財產公示應實行“有條件的部分赦免”,即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發后,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
李永忠: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制度反腐專家,國家行政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特約研究員,長期致力于制度建黨、制度監督、制度反腐等領域的研究。 注:官員財產公開全球對比:全球有137個國家執行
對于當下轟轟烈烈的網絡反腐風暴,李永忠將其歸入“異體監督”并給予高度評價。他說:“過去30多年,幾乎沒有一個黨政主要領導的腐敗問題是由同級紀委監督出來的,這就是同體監督的弊端。”
反腐形勢
“權錢交易”演變為“權權交易”
京華時報:腐敗往往被直接理解為經濟貪腐。如今,這一范疇是否應該更加擴大,除了經濟、作風腐敗之外,公權力的濫用、私用,以及不作為都應該劃歸這一范疇?
李永忠: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厘清當前的腐敗特點,我在上世紀80年代就我國腐敗的發展趨勢作過預測,并將其分為三個層面: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權交易。
權錢交易,就是權力與金錢的交易。這是一種簡單的一次性交易,這種交易方式由于法律和政策界限比較明確,懲治起來也比較方便。腐敗分子想要逃避權錢交易帶來的懲治,就會進入第二個層面權色交易。這里所謂的“色”,不僅僅指色情,而是泛指非物質化的賄賂。
相對于第一個階段的物質化交易而言,這是一種非物質化形態的交易,也是一種復雜的多次性的交易。包括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等等。
如今,第三個層面的腐敗開始凸顯,即權權交易。這種交易已經超越了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化形態。它不需要通過直接的經濟利益來表示,而是進行一種權力交易,比如,我培養你的女兒當后備干部,你提拔我的兒子當市長。一旦權權交易形成,整個社會就板結化了,下層的人難有向上流動的機會,“官二代”“富二代”就這樣產生了。其實,這些都是利益輸送。因此,權力的濫用、私用和嚴重的不作為,都是進行權權交易的腐敗對我所在的政治團體有利的事情作為,危及其核心利益的不作為,或者濫作為,都應該劃歸腐敗的范疇。
現在我們的注意力還集中在解決第一個層面上的腐敗問題,對于后兩個層面特別是權權交易,還缺乏應有的重視。
制度建設
官員財產公示不能搞“清算”
京華時報:現在部分地方在進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和政府限權等試點,能夠承擔政治體制改革的重任嗎?
李永忠:首先,試比不試強,有比沒有好。其次,實踐已經證明,30年前如果沒有設立經濟體制改革特區,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肯定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因此,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特區來作“政改的孵化器”,這些所謂的試點很難有所作為。廣大官員家庭財產目前還不能大范圍公示,既是因為一些技術條件還不具備,更是因為相當一批官員,由于體制制度等各種原因,在過去三十年中已經有了相當多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這時候讓他去公示,無疑只會讓他們成為政改的阻力者和對立面。
京華時報:可是很多人寄望于官員財產公示,認為至少是廉政建設的一個突破口。
李永忠:這個問題要想明白官員家庭財產公示是想僅僅公示而已,還是希望通過公示得到什么?第一,公示不是清算。如果想通過官員家庭財產公示清算官員,肯定做不到。第二,公示本身也不能成為目的。應該通過公示實現零容忍。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目的搞懂了,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
其一,公示要從“兩新”(新提拔、新后備)干部開始,最好是設立政改特區,或者通過找一批試點來實行。一步一步將一杯比較渾濁的水,通過不斷地加入新的清廉增量,來降低或者逐步擠出腐敗存量。
京華時報:這對基層官員可能有效,但對于高層干部的提拔能實現嗎?
李永忠:這就需要另一種方法,叫做有條件的部分赦免。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發后,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這樣可以減輕這些已經有腐敗行為的人對反腐敗的抵抗,以換取他們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支持。
京華時報:這恐怕很難得到民眾支持。
李永忠:是,目前老百姓并不愿意接受這樣的做法,老百姓希望一定要判刑,一定要嚴懲。但是,這樣做肯定會給反腐敗斗爭帶來更嚴重的抵抗。我認為“絕不赦免”的做法,適用于那些已經實現“零容忍”的很清廉的國家和地區。我們當前的反腐敗還談不上“零容忍”,甚至有些過度容忍(刑法貪污受賄立案標準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不少地方立案的金額還更大)。在“腐敗呆賬”問題已經很嚴重的前提條件下,“絕不赦免”必然造成舊的存量無法解決,新的增量還會迅速存積。
有學者研究,在改革開放之初,我們的平均腐敗案件潛伏期是1年多,近十年來,平均腐敗案件的潛伏期變成了9年多,增長了七八倍。因此,如果我們用“絕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敗呆賬”只會越來越多,存量會越來越大,抵抗也會越來越頑強,最后可能出現魚死網破,甚至魚未死網已破的態勢。
解決之道
需要更大智慧勇氣推進政改
京華時報:您的意思是說,在現階段,我們對權權交易似乎辦法不多,那么公眾的監督更加不可能了?
李永忠:腐敗一旦進入權權交易階段,公眾基本上很難監督。比如,我提拔你兒子做官,肯定會按照所有正常的程序辦。提前列入后備名單,進行多崗位鍛煉,走完必需的幾年過渡期。該走的都走到了,需要哪級組織蓋章的也都蓋章了,從外界看不出任何毛病。這其中的“打招呼”沒人能知,其中運作的“潛規則”也無人能曉。或許,這就能解釋為什么不少德才平平、能力一般的人,僅僅因為有“特殊的背景”,就能在仕途上逢山自有開路人,遇水便見搭橋者,順風順水,一路扶搖直上。
十年前,我提出了“頭班車定律”和“末班車定律”,根據我對現行選人用人制度的研究,假定權權交易的問題得不到解決,一名大學生畢業到鄉里工作,如果次次都能搭上末班車的話,最終職位能干到鄉鎮黨委書記就很不錯了。兩者相較,就是“潛規則”在這里面起了作用。
京華時報:怎樣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李永忠:在權力過分集中的情況下,隨著主政時間的延長,有些地方就會出現一批大大小小的“土皇帝”,這需要我們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氣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建議:應該給官員足夠的轉移財產的時間。
[回復/補充 北京律師·東城律師]
 | | 情深不壽。人一生中不在于得到什么,而在于做過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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