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強險的賠付:如果車主在事故中有責任時,按有責任的保額內賠償。如果車主在事故中無責任時,按無責任的保額內賠償。交強險賠償限額:被
保險人有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被
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
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