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原告可向法庭提交撤訴申請書,撤回
起訴。撤訴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是公民,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項。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全稱、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案由:應寫明申請人撤訴申請所指向的原訴訟的案由、時間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按撤訴處理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