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chǎn)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量刑處罰是怎么樣的?
生產(chǎn)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量刑處罰是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
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1.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
(一)含有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農(nóng)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zhì)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zhì)的;
(二)屬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產(chǎn)動物及其肉類、肉類制品的;
(三)屬于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chǎn)、銷售的;
(四)嬰幼兒食品中生長發(fā)育所需營養(yǎng)成分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嚴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2.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3.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
(一)生產(chǎn)、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生產(chǎn)、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數(shù)量較大或者生產(chǎn)、銷售持續(xù)時間較長的;
(三)生產(chǎn)、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屬于嬰幼兒食品的;
(四)生產(chǎn)、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一年內(nèi)曾因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
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4.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后果特別嚴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輕傷、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的后果。
綜合上面所說的,食品是生產(chǎn)是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才能進行銷售,如果存在生產(chǎn)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那么此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對食品的管理法,而且還觸犯了刑事條款,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就會按所造成的情節(jié)大小來進行判決,輕者三年以下,重者是可以高達無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