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流程:1、租賃雙方持上述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
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后,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