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起訴,首先應提交
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
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五、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