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錢不可以取出來,但是可以用于指定的藥店拿藥,看病等。當醫保卡交易次數達到60次時,參保職工必須到中行儲蓄所打印交易記錄,否則,會停止該卡的使用。交易記錄打印完后,該卡即可繼續使用。在藥店100%自己承擔,住院才能享受到報銷比例(還得在醫保范圍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
醫療機構發生的
醫療費用,符合基本
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
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
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
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
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