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1、寫好
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
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
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
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
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