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的,處罰無效。當事人對
行政處罰因程序不合法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申請行政訴訟。如果行政機關能自動糾錯的,對程序不合法的處罰可以進行撤銷,重新作出處罰決定。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也可以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被告重新作出的行政行為與原行政行為的結果相同,但主要事實或者主要理由有改變的,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不受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行政機關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