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需要理性去對待的,走法律程序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離婚的方式就只有兩種,協議
離婚與訴訟
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就
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
離婚,花費時間短,而且收費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軌,女方在
離婚協議書中可要求男方給予精神賠償。如果夫妻雙方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
離婚,那只能選擇訴訟
離婚了。訴訟
離婚相對來說要麻煩得多,它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
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男人出軌的證據),法院立案。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
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
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1、法庭調查;2、法庭辯論;3、法官主持調解;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逾期不提起
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
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
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
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