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退休軍人養老金政策。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休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準發給。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休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4、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休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繳費年限,并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
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
保險與其退役后參加基本養老
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
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
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