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
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
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
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