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轉讓時間是多久,
商標權轉讓要多久進行
商標權的轉讓其實就是將
商標權人享有的一些權利,包括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權、占有權等轉讓給他人,進行
商標的轉讓需要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那么
商標權轉讓時間具體是多久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
商標權轉讓時間是多久
1、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核準轉讓注冊
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
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
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
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二、辦理
商標轉讓申請須提交哪些文件
1、《
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
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 、 按規定交納
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 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三、
商標轉讓存在哪些問題
然而,民事訴訟并不能完全解決
商標轉讓糾紛。
根據我國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轉讓注冊
商標應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共同向
商標局提出申請,經
商標局核準公告后,受讓人才享有
商標專用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的,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對于可能造成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
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可見,核準
商標轉讓申請是我國
商標局的職責,注冊
商標無論基于什么原因發生主體變更,也無論是否具備
商標轉讓協議,都必須經過
商標局的核準。對于符合轉讓條件的,
商標局應核準
商標轉讓申請并公告轉讓事宜;對于不符合轉讓條件的,
商標局不予核準轉讓申請,也不必公告轉讓事宜。
上文中為您具體介紹了
商標轉讓的辦理時間,同時還帶來了轉讓
商標權需要的材料,以及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所幫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網站相關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