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上市需要符合的條件有:根據我國
證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
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
股票經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4、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
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
股票經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