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既遂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不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既遂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關于保護婦女、兒童、禁止買賣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下兩個方面:1、負有解救被拐賣、被綁架的婦女、兒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職責規(guī)定不履行解救職責,或者對解救危情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坐視不管;2、由于負有解救被拐賣、被綁架的婦女、兒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職責規(guī)定造成婦女、兒童被拐賣、被綁架及其他嚴重后果。(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構成本罪主體的必須具有負有解救被拐賣、被綁架婦女、兒童職責的身份,實施了不解救行為,才構成本罪主體,其他人不構成本罪主體。(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不解救被拐賣、被綁架的婦女、兒童是違反職責規(guī)定仍不予解救,放任被拐賣、被綁架的后果發(fā)生的故意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需要進行解救而不進行解救。對于因不解救而造成嚴重的后果而言,則可能屬于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至于其動機可多種多樣,有的是怕麻煩,有的是怕報復,有的是為了私情等,其動機如何,則不影響本罪成立。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是屬于從事該項任務的國家工作人員的任務,任何國家工作人員不得以私利或者是懼怕而不履行該項職責。如果不按照規(guī)定要求履行該項職責,將會按照刑法的內容來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