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7-30天內會通知。根據法律,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1-5天的送達
起訴狀的時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2-42天時間。領開庭傳票的時間要早些。傳票:出庭的預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
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
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