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好工商營業執照后逾期辦理稅務登記證會被罰款
1、辦理好工商營業執照后逾期辦理稅務登記證會被罰款。2、辦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3、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4、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5、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6、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文件、證件、登記申請書、登記注冊書以及其他有關文件進行審查,經核準后分別核發下列證照:
(一)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企業,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對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但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和經營單位,核發《營業執照》。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分別編定注冊號,在頒發的證照上加以注明,并記入登記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