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報警,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以上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么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如果對方手機關機或其他原因聯系不上的話,懷疑是攜款卷逃或遭遇不測的話可以直接報警,不要過于拘泥于規矩,一切以利益和安全為先。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隨時可以報案尋找,24小時立案。兒童失蹤案一般不受時間限制,隨時可報案,接到報案立即以刑事案立案。事故發生的當事人,隨時報案隨時立案。其他情況可48小時后報案,報案即立案。《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
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