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可以在異地辦理: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
離婚,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
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
離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受理
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
管轄權;
(二)要求
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
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