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這樣做會將公司變成一人有限公司。根據
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果不能證明公司的財產獨立于其個人財產的,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事實上,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比較難以完成舉證責任。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
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
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
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