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立案一年了多久結案?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具體時間要根據案件復雜程度而定,接到
起訴書副本后10天就開庭了。二、《刑法》規定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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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
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
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
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 [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所以具體的話還是要看這個案件的復雜程度,證據是否充足,這樣才可以盡快的結案,一般情況下是在三到六個月內結案,復雜的需要一年以上,同時根據
合同金額的大小,案件的嚴重程度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