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
醫療鑒定多久出結果
醫療事故鑒定一般要是現在申請鑒定,那么醫學會正式受理后60日內應該拿到鑒定書。負責組織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二、
醫療事故鑒定流程有哪些鑒定由專家鑒定組組長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后
醫療機構;2、專家鑒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3、雙方當事人退場;4、專家鑒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5、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鑒定組成員在鑒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注明。一旦發生
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
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若是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
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