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體情況定,
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
逮捕。至于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取保候審,完全不等于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不過,
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
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