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可以異地報銷,但必須要滿需以下情況:一是經過審批的市外轉診轉院診療;二是職工醫保參保人短期和長期異地就診(外出3個月以上)可選擇先在市社保局辦理異地就診登記手續,選定當地定點
醫療機構(藥店),并需要在其選定的
醫療機構就診;三是異地突發急病就診;在上三種異地就醫報銷條件的參保人,要保留好報銷所需的所有材料,通過審核即可按異地就醫標準結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
醫療機構發生的
醫療費用,符合基本
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
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
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
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
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