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一、公安取保后,案件最終還需要經過法院審判,如果法院在審理時,法院認為被取保的嫌疑人構成犯罪且不適合判決緩刑的話,在判決后或在審判時法院會要求再對嫌疑人進行關押。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則不會關押。《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