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異議書格式怎么寫才可以?
關于債權人對破產債權異議申請書的寫法是:(1)標題。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寫明企業法人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不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分別寫明各自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債權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被申請人為債務人,應寫明其基本情況。(3)請求事項。債務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申請人破產還債”;債權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