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內(nèi)容需要把借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款項交付、擔(dān)保,這些要素寫清楚。借款人需要寫清楚姓名、身份證號,借款發(fā)生的日期最好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后,才能要求還款。還款日屆滿仍未歸還的,出借人應(yīng)在三年內(nèi)
起訴,逾期不
起訴則喪失勝訴權(quán)利,另外,借款金額要同時用大小寫寫清楚,并寫清幣種,款項的交付盡量選擇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并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款賬號和轉(zhuǎn)賬日期?!蹲罡呷嗣穹ㄔ宏P(guān)于審理
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
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
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