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遺產繼承是否公證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如果是選擇要公證的,需要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包括當事人身份證明、被繼承
房產產權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公證處認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 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 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 申請公證的文書;(四) 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五) 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